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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农药施用及市场产销、管理现状

发布时间:2022-12-20 16:21:09 来源:《台湾农药发展现状及其管理借鉴》 作者:通讯作者:蔡良玫;第一作者:欧阳婉芳

中国台湾省地处热带及亚热带的交界处,季风性气候促使台湾常年雨水充沛、气候温和湿润,农作物多季循环种植,且农业活动高度集中。

一、 台湾农药施用情况

1. 农药单位面积使用情况

台湾耕地面积约1189.54万亩,农药使用量约1.05万吨(以上均为2017年数据)。自开始引入农药使用后,已经推广使用农药达400多种,其中以化学农药的使用量居多。市面上流通的农药多达300多种,其中有3040种成分占了农药流通种类的80%。

据上表1可知,2014-2017年台湾农药单位面积使用量虽呈逐年递增的趋势,但耕地面积农药使用量基本维持在1013公斤/公顷。

2. 农药使用类型发展情况

2013-2017年间台湾农药使用主要以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为主。5年间农药使用量总体变化增幅为10%,其中2013-2017年除草剂的变化幅度为38%,增长幅度最大;杀虫剂的变化幅度为-14%,变化幅度最小。推测原因,在农业稳中求进的发展背景下,劳动力的相对短缺在很大程度上刺激了对除草剂的需求;农业栽培技术的改进,以及追求高产量、高品质的农贸产品会带动对杀菌剂的消费。

二、 台湾农药产销情况

1. 台湾农药生产情况

台湾农药的生产方式主要有3种:(1)由农药进口商直接进口成品农药并进行售卖;(2)由农药制造商进口农药原料,先制成农药原体后合成成品农药;(3)由农药制造商直接进口农药原体后合成成品农药。

其中,农药原体合成成品的生产方式广受欢迎,近年来农药原体合成的需求呈逐年递增的趋势,成品农药的产量随之增加;且比起研发新农药的方式,农药原体合成的生产方式既省时又节约研发费用,台湾农药界人士一致认为这种农药合成方式将是农业工业发展的一大突破口,台湾当局也积极鼓励农药制造商向农药原体合成的生产方向发展。

1949年以前,台湾农业发展为确保农作物等防治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主要采用传统的物理防治技术。1949年,台湾首度引进DDT;1951年台湾农药工业雏形逐步确立,台湾农药由此经历飞跃似的经济发展。直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基于台湾生态环境问题及农业发展、产品品质与质量等关系,政府干预农药行业的发展,采取一系列限制措施,台湾农药工业面临诸多困难,原料进口受国际大公司的牵制、制造商打“价格战”竞争激烈、群众对农药使用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态度尖锐,使得农药制造商由原本的70多家减少至40家左右。

2013-2017年,台湾农药生产总量基本保持在9200吨,5年间变化幅度不大。其中,2015年农药总产量达到最大值,产量为10560吨,其中除草剂占总产量的52%、杀虫剂占总产量的31%、杀菌剂占总产量的16%。

2. 台湾农药销售情况

近5年,台湾农药企业数量处于大面积缩减态势,农药产量、产值锐减,但以兴农股份有限公司为代表的部分台湾农药企业却可以迎难而上,通过采用多元化产品销售领域,与经销商联合销售等途径,逐步扩大市场占有率,产品销售利润可以达到20%。

2013-2017年,台湾的平均对外输出量为9522吨,平均对外输出值为9626.12万美元,5年间台湾农药的输出量和输出值总体变化情况均为负值;2013年台湾农药的输出量为13995吨,为近年来最大。

2014年对外输出值为13848.6万美元,为近年最高;2017年台湾农药的输出量为3626吨,输出值为3652.1万美元,都为近年来最小、最低。

5年间台湾农药的输出量和输出值变化幅度最大均为杀菌剂,变化幅度最小均为除草剂。

5年间台湾农药的对外输出主体均以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为主;2013年、2014年、2015年输出值排序为杀虫剂>除草剂>杀菌剂。

三、 台湾农药的管理现状

台湾对农药实行管理始于1959年,1972年正式颁布“农药管理法”作为农药管理的具体规定。且台湾农政单位主要采取安全用药教育和农药残留监测的双管齐下的管理政策,整合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农药管理体系。

1. 台湾农药管理机构

台湾农药管理机构体系自上而下由“农委会”“经济部”“商检局”“环保署”“卫生署”,以及各县有关单位组成,各部门相互配合、相辅相成。

“农委会”负责农药登记,审核及发证工作,负责制定农作物安全采收期,指导农户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经济部”负责农药工厂区域的设定;“商检局”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农药,进行品质检验,对未登记及检验不合格劣质农药采取处罚措施;“环保署”对农药工厂进行监督和严惩工作,并积极指导农药工厂进行污染防治;“卫生署”负责订立农药安全容许量及检查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量。

2. 农药使用的相关规定

2016年1月5日,台湾“农委会”修正发布“农药标示管理办法”,其第5、6条文要求成品农药标示应记载下列事项:(1)农药许可证字号;(2)农药许可证权利人名称、地址及电话号码;(3)制造日期、批号及有效期;(4)农药普通名称。据“农委会”数据统计,2016年台湾生产及进口的农药总量为25555吨,根据2014-2016年农地单位面积平均用药量,达12.73公斤/公顷;年使用量平均达4570吨。面对农药使用量居高不下的局面,“农委会”提出农药用量10年减半的首要目标,即10年内农药单位面积的使用从12.73公斤减半为6.30公斤,年使用总量从9139吨减半为4570吨。

目标的施行分“三步走”:第一步,着力减少病虫害的发生,以钻研减低病害取代使用农药为出发点的举措;第二步,优先采取更优的防治方案;第三步,在不得已用药的情况下,选择针对性最强的药物并适量使用。从行为和观念上同时约束农药的过度使用,以3年为一执行进度,进行监督、考核并公告减量成果,以此逐步减少作物对药物的依赖,并达到减药的目的。

3. 农药品质管理制度

严格把控农药使用的源头,由农业主管部门通过对农药产品的特性、使用方法、稀释倍数、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标识管理,统一管理,正确引导农药使用者合理使用农药。

农药制造、销售渠道方面,由台湾经济、环保、劳动及农业部门依据“农药管理法”对农药制造商和零售商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包括农药质量抽检、农药产品标示及宣传广告审核等。农药销售者需持有农药销售营业执照才能正常营业并自觉接受监督。为确保农药品质,各级农政主管单位对市售伪劣农药严加取缔,成立检查小组进行不定期的抽查。通过层层品质管理,进一步保障农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编辑人员:王海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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