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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酰胺类杀虫剂中当之无愧的“大师兄”——氟苯虫酰胺

发布时间:2023-4-26 9:17:09 来源:磊子侃农药

说起双酰胺类杀虫剂,首先当然会想到No.1“氯虫苯甲酰胺”。该类杀虫剂包含:氟苯虫酰胺,溴氰虫酰胺,四氯虫酰胺等。

但其他的双酰胺类的杀虫剂其存在感往往被氯虫苯甲酰胺的光芒所掩盖。氟苯虫酰胺是双酰胺类杀虫剂中第一个拿到登记证且上市的杀虫剂(2007年上市,而氯虫苯甲酰胺是2008年上市),是双酰胺类杀虫剂中当之无愧的“大师兄”。

氟苯虫酰胺虽然在中国的化合物专利有效期将于2019年年底到期,但由于国内于2016年禁止其在水稻上使用,但一直处于不温不火的状态,与其同门师弟“氯虫苯甲酰胺”形成鲜明的对比。氟苯虫酰胺已经于2019年11月29日中国的化合物专利(CN1328246C)到期。


作用机理

氟苯虫酰胺是双酰胺类杀虫剂,主要作用于害虫的鱼尼丁受体,通过刺激昆虫体内的钙离子析出,削弱肌肉功能,影响昆虫行为,使害虫迅速停止取食。害虫从取食到停止危害,仅仅约需7分钟时间。


靶标虫害

氟苯虫酰胺主要防治棉铃虫、甜菜夜蛾、玉米螟、斜纹夜蛾、小菜蛾、菜青虫、草地贪夜蛾等害虫。可广泛用于大豆、花生、番茄、辣椒、茄子、西瓜、桃树、梨树、苹果、玉米、棉花、葫芦、葡萄、核桃、烟草、苜蓿、茶树等。


国内登记

目前我国已有的氟苯虫酰胺原药登记企业为:日本农药株式会社和拜耳股份公司。制剂剂型为悬浮剂,微乳剂,水分散颗粒剂和可湿性粉剂。复配剂型分别为甲维盐和杀虫单。由于禁止在水稻上使用的关系,登记作物为玉米和十字花科蔬菜。主要防治对象也是鳞翅目害虫。

在国内使用的范围具有局限性。


禁止在‘水稻’上使用:

氟苯虫酰胺是由日本农药株式会社于1998年发现、2001年起与拜耳共同开发的双酰胺类杀虫剂,是邻苯二甲酰胺类化合物。与氯虫苯甲酰胺一样,氟苯虫酰胺也作用于昆虫的鱼尼丁受体,与它草草收场不同的是,它的诞生可谓是万众瞩目,双酰胺类杀虫剂正式走进大众的视野。并于2007年正式上市。

但在短短的9年后,美国环保署(EPA)于2016年3月1日发布,拟取消农药氟苯虫酰胺的登记。而随后拜耳不得不取消了氟苯虫酰胺在美国200多种作物上的登记。而同年中国也禁止其在水稻上登记。


存在的风险:

1.水生生物高毒

氟苯虫酰胺能够分解成更高毒性的代谢物,从而对于水生生物产生危害,进而威胁到水生食物链(尤其鱼类)。尤其对大型溞剧毒,对藻类高毒,同时该代谢物在环境中具有持久性。

2.易产生抗性

与氯虫苯甲酰胺类似,氟苯虫酰胺也易使目标害虫产生抗药性,全国农技推广中心组织的抗性监测结果表明,部分地区蔬菜小菜蛾已对氟苯虫酰胺产生了严重抗性;二化螟对氟苯虫酰胺的抗性发展也较快,有的地方达到中等水平抗性。单一用药面临着较大的害虫抗性风险,且由于同样作用于昆虫的鱼尼丁受体,与氯虫苯甲酰胺存在着产生交互抗性的风险。

3.在水稻上易被取代

水稻是我国的传统作物, 同时也有大量的杀虫剂应用于水稻。我国登记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的产品有760个以上,登记防治稻纵卷叶螟的产品达905个。无论是氯虫苯甲酰胺还是新烟碱类的杀虫剂,都可以完美取代氟苯虫酰胺。


未来市场

在美国禁用和在中国禁止使用在水稻上也并非是一定被判处了死刑。吡唑醚菌酯就是相似的例子,吡唑醚菌酯也由于对水生生物毒性极高(对虹鳟、大型溞剧毒),而禁止在水田中使用,但也不妨碍其成为一种优秀的杀菌剂(并具有植物保健作用),广泛应用于大豆、玉米、花生、棉花、葡萄、蔬菜、马铃薯等作物。

无论对于美国还是整个水稻市场,对于氟苯虫酰胺来说从来都不是重点。虽然2016年的禁用会对氟苯虫酰胺的产品和市场评价方面产生不利的影响,失去部分市场。目前在其专利过期后,对于南美,南亚的大豆,棉花市场仍然会有着巨大的潜力。但长期来看,随着氯虫苯甲酰胺专利逐渐到期,具有相似作用机理的氟苯虫酰胺的潜在市场仍然不容乐观。

编辑人员:王海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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