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个四聚乙醛产品在我国猕猴桃树上登记
发布时间:2024-9-19 16:16:39 来源:《农药市场信息》传媒 作者:刘刚
2024年7月11日,四川润尔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的6%四聚乙醛颗粒剂产品和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的10%四聚乙醛颗粒剂产品在我国获批扩作登记。
新增登记作物和防治对象均为猕猴桃树蜗牛,推荐在蜗牛发生初期(黄昏或雨后),以500~600克/亩剂量(6%含量规格)或300~360克/亩剂量(10%含量规格),均匀撒施,每季最多使用1次或2次(以标签或说明书为准),安全间隔期14天。这是四聚乙醛首次明确在我国猕猴桃树上登记,也是我国首批明确用于防治猕猴桃树蜗牛的农药产品。
此前,在我国有效登记用于防治蜗牛的农药产品中,有1个登记作物/场所为农田,4个登记作物/场所为旱地。理论上,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这5个产品(均为四聚乙醛和甲萘威的复配剂)均可用于防治猕猴桃树蜗牛。
GB 2763—2021规定四聚乙醛在我国猕猴桃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为0.1 mg/kg,尚未规定甲萘威在我国猕猴桃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编辑人员:马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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