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农药标签,这两起典型案例值得关注!
未附具标签的农药按照假农药处理
辽宁省沈阳市农业农村局日前通报2024年度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沈阳市苏家屯区农业农村局依法查处某农资超市经营未附具标签的农药案。
2024年9月,苏家屯区农业农村局在行政检查中发现,某农资超市经营场所里放置未附具标签的两种农药共61瓶。经查,当事人共购进涉案农药270瓶,其中大瓶农药120瓶、小瓶农药150瓶,大小瓶农药以组为单位销售,销售价格为35元/组,共销售了107组,获得违法所得3745元。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上述未附具标签的农药,应按照假农药处理。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辽宁省农药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苏家屯区农业农村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农药61瓶、没收违法所得3745元、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农药标签不得标注未经注册的商标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农业农村局近期查处一起采购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案。
2024年9月23日,秭归县农业农村局在开展“绿剑护粮安”秋季执法行动时,发现某农资经营部经营的农药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产品标签上使用未经注册的商标,违反了《农药标签及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及《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属于采购、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农药的违法行为。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参照《湖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基准》,鉴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标签瑕疵不影响农药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积极主动退款,改正违法行为,符合《湖北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处罚清单》减轻处罚不予罚款的情形,秭归县农业农村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经营的农药116瓶”的行政处罚决定。
游客可直接评论,建议先注册为会员后评论!
以上评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不代表中国农药网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