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继续追查这款假农药的生产源头
发布时间:2025-5-19 15:43:45 来源:《农药市场信息》传媒 作者:农药卫士
辽宁省辽阳市农业农村局日前查处一起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证的农药案。
2025年3月24日,辽阳市农业农村局接到编号3165884的诉求问题请示单,投诉人称通过某团外卖买到一袋“快速生根粉”,售价1.5元,投诉此农药未取得农药登记证。经查,辽阳市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给诉求人的农药未取得农药登记证的情况属实,此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依法对其行政处罚。
鉴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并能及时改正,挽回诉求人损失,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并参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不罚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辽阳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农药卫士建议,辽阳市农业农村局应将案涉的这款“快速生根粉”的违法线索,及时通报至该产品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农药管理部门,由其进行深入调查处理,该没收的没收,该罚款的罚款,该移交的移交,绝不能让这款假农药在市场上继续流通,让违法生产经营者逍遥法外不受追究。
编辑人员:马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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