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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与引导并举发展低毒农药

发布时间:2014-06-27 来源:《农药市场信息》 作者:汪建沃

虽然高毒农药在我国占整个农药市场的比例已经下降到了5%以下,但国家对高毒农药和有使用风险的农药的禁限用力度在逐年加大。

2013年12月9日,农业部发布第2032公告,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决定对氯磺隆、胺苯磺隆、甲磺隆、福美胂、福美甲胂、毒死蜱和三唑磷等7种农药采取进一步禁限用管理措施。

公告决定自2015年12月31日起,将全面禁止福美胂、福美甲胂、氯磺隆所有产品和甲磺隆、胺苯磺隆单剂在国内销售和使用;自2016年12月31日起,禁止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使用;自2017年7月1日起,禁止在国内销售使用甲磺隆和胺苯磺隆的原药及复配制剂。

为强化对高毒农药的经营和使用管理,农业部从今年起在5个省分别创建4~5个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县,每个县确定20个左右示范门店;在10个省实施低毒生物农药补贴试点。目前,已有海南、湖南、山东、陕西等省的部分县市对高毒农药实行实名制购买管理。农业部的这些举措旨在通过示范,带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全面开展,引导农民减少高毒农药使用。

近期,农业部就生态环境问题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模式进行了密集调研,未来生态农业有望获得政府大力支持。发展生态友好型农业,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将成为2014年农业发展的主旋律。

生态友好型农业的发展离不开绿色防控,绿色防控离不开高效、低毒、低残留、环境友好型农药。因此,低毒农药将成市场主流是大势所趋。目前来看,农药行业的改革思路主要是对低毒农药的扶持和对高毒农药的市场限制。我国限制高毒农药、推广低毒农药的进程正在不断加快。2014年,国家政策将向高效、低毒、环保的新型农药倾斜,农业部今年将大力推进低毒、低残留农药示范补贴工作,生物杀虫剂中的多杀霉素、除虫菊素、苦参碱、鱼藤酮、乙蒜素、诱虫烯今年有望走出叫好不叫座的怪圈,绿色生态农药市场前景看好。

实施高毒、高风险农药的替代工作是必然也是必要的。但由于目前仍然保留在产的一些高毒农药对一些特异性难防的对象依旧效果显著,其杀虫的特异性仍必不可少,相应替代产品在成本以及防治效果上目前尚未无法达到其效果,替代高毒农药产品的研发和推广依旧存在一定的难度等。实现高毒、高风险农药替代工作,不可能一步到位,需要循序渐进的过渡,更需要国家、地方、各级行业协会、企业以及使用者等等方面的共同努力。

多年来,使用量大、面广的乳油类产品,在生产、使用过程中给环境中带来了大量的挥发性有毒溶剂,但这并非乳油制剂产品本身的过错,而是乳油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溶剂不加限制和选择所致。国家有关部门几年前就提出尽量减少有害有机溶剂的使用量,但由于缺少技术支持、政策和资金扶持等,结果收效甚微。

2013年10月17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第52号公告,批准《农药乳油中有害溶剂限量》标准(HG/T4576-2013),并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笔者认为,要真正使标准落到实处,需要国家奖惩结合的政策配套实施。除了强化权力部门的监督检查外,引导企业主动地采用环境生态友好的溶剂替代毒性较高的苯、甲苯、甲醇等有机溶剂,相应的国家层面的奖励措施也是必不可少的,只有这种有奖有罚的措施,才能充分体现国家在市场配置资源中的政策导向,才能真正地使替代产品在市场中占有一定优势,才能保证政策实施落地。(湖南省农药工业协会 汪建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