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生产范围中含有可溶液剂则可以生产水剂
发布时间:2026-2-27 14:26:48 来源:《农药市场信息》传媒 作者:刘刚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日前明确,“企业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中含有可溶液剂,则该企业可以生产水剂”。

2026年2月14日,针对临汾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中可溶液剂、水剂”区分相关问题的请示函》,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在答复中指出,《农药剂型名称及代码》(GB/T 19378-2017)国家标准已于2018年5月1日实施,其中,将可溶液剂、水剂统一规范为“可溶液剂”。国家未强制要求已登记的水剂农药产品变更为可溶液剂。《农药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农业部公告2568号,2017年9月)对水剂和可溶液剂的农药生产设备要求基本一致。企业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中含有可溶液剂,则该企业可以生产水剂,建议从农药生产工艺、产品质量控制能力,委托农药生产的真实性等方面做进一步核实,督促企业规范委托生产行为。
编辑人员:马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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